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推进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7月10日)
为更好践行群众路线,方便基层群众参诉讼活动,全面提高司法为民工作水平,我院创新完善诉讼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在辖区内未设中心法庭的镇(街)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目的意义。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精神的重要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关于健全基层综合服务平台、设立诉讼服务点方便基层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的要求,根据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提出的意见,我院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支持和镇(街道、开发区)的配合下立行立改,创新和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于4月17日首批在新坡镇和露天矿街道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6月27日,第二批在高山镇和官渡街道等12个镇(街道、开发试验区)挂牌成立。至此,按计划全区14个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安家落户,新一轮多元化、全方位的便民诉讼服务工作全面铺开,让基层群众享受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是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平安茂南”的重要决策部署。以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以便民诉讼联络员为桥梁,形成全面覆盖我区各镇、街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进一步拉近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更好地发挥和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完善各项诉讼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享受到更便捷的司法服务,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目标任务。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以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法律问题为立足点,依法及时妥善处理辖区内各类民商事纠纷和社会矛盾,工作范围涵盖诉前调解、审查立案、巡回开庭与调解以及普法宣传等全方位的司法便民工作。具体职责为:提供诉前调解、审查立案、巡回开庭、调查取证以及法律咨询等“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联合当地综治维稳部门及时调处基层各种矛盾纠纷;为当地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事项、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经贸活动提供法律建议;作为联系群众的新平台深入倾听群众呼声、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等。
做法措施。一是落实人员,明确任务。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我院全体审判工作人员轮值担任,确保每个服务中心每天有一名院庭领导、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退休法官到现场工作,同时从当地镇村干部中聘请联络员,共同为前来求助的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实行“有案办案、无案答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二是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以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迫切的法律问题为立足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审查立案、巡回开庭、诉讼调解、调查取证等“一站式”现场诉讼服务,依法及时妥善处理辖区内各类民商事纠纷和社会矛盾。三是综合对接,便民利民。对当事人要求便民诉讼服务中心解决矛盾纠纷的,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村(居)委法律顾问一起共同参与,提高调处纠纷的透明度和成功率。在处理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时,服务中心则引导当事人通过立案诉讼解决矛盾纠纷。如决定提起诉讼的,工作人员会帮助和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准备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庭正式立案。四是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建立接待登记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做到“三有三落实”,即有接待记录、有工作日志、有反馈意见,落实工作时间、落实工作目标、落实监督检查。五是创新方式,听取意见。中心通过联络员信息反馈、现场接访以及法院互联网站、微博、微信、来访来信、联系电话等多种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六是积极宣传,以案释法。依托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新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如:展出宣传版画、派发宣传资料;倾听群众诉求、开展法律咨询,等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深化送法下基层工作,使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实惠。
创新特色。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与一村(居)一法律工作站互相衔接,建立全面覆盖区、镇、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构建便民法律服务联动机制,形成诉调无缝对接格局,实现司法服务“一条龙”:全程为基层群众提供包括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巡回审判、巡回执行、调查取证、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咨询、信访接待、人大联络、法制宣传等12项便民服务,服务功能具有便民性、连贯性、权威性。率先设立的新坡镇和露天矿街道两个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仅运作二个多月,便创出了“分流化解,编织纠纷‘过滤网’;诉调对接,设置纠纷‘缓冲带’;全员参与,构筑纠纷‘隔离墙’”等特色做法,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切实解决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中心将化解纠纷的触角延伸至社区村组,围绕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群众急需解决的诉求,中心法官会同当地村居法律工作站律师进行跟踪指引,采取预约上门巡回调解的方式,联合化解纠纷,力求矛盾纠纷化解快、不出村。对于引导进入诉讼的案件,坚持做好诉前释法,一般每个案件要在三次诉前提释法无效的情况下再引导向法院起诉。此外,中心充分发挥调处功能法律性、有效性、权威性、便民性、连贯性优势,纠纷如调解成功,矛盾化解的,由法院确认调解协议;如调解不成则引导进入诉讼立案审理。
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分流化解矛盾纠纷的窗口作用,现场有专门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诉前联调等“一站式”服务,建立有法院主导、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对矛盾纠纷采取委托调解、领导调解、联合调解、实地调解等方式调解;发挥退休老法官富有工作经验、擅长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体会得了的方法释法明理,努力将诉前调解工作做深做透,促成案结事了;对房屋拆迁、征地补偿、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物业等纠纷,则借助房产、国土、劳动、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整合资源,分类联合调解,力求矛盾纠纷在诉前通过“过滤”得以分流化解。
工作成效。家住在茂名市厂前路的邓起五兄妹为继承父母房产和股份争闹不休,在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的热心帮助下,纠纷得到解决;住在红旗北路的76岁退休工人周伯因病重住院得不到占用其住房的儿子小周的照顾而要将儿子告上法庭,经服务中心法官的协调劝解和说理教育,使小周认识到错误,主动向周伯认错和道歉,并保证以后每周探望一次父亲且表示在经济上给父亲一定补偿,取得了周伯的谅解,父子和好如初;露天矿街道3个村(居)委会的群众认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茂石化公司征用其大量土地却没有对村(居)民予以补偿就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是违法的,酝酿准备上访索要补偿,便民服务中心法官与街道办领导闻讯后第一时间组织群众代表做解释工作,法官主要从土地权属的性质、征地补偿规定以及处理征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等方面对群众进行释法说理和说服教育,使群众心悦诚服地放弃了上访的念头;莲塘村因工地发生意外而导致妻子身亡的柯某到新坡镇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求助。经服务中心法官及镇有关干部不到两小时的撮合,积极组织雇主和屋主与柯某协商,当天促成三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柯某当场获得赔偿十几万元……一件件村里乡邻纠纷的处理,一起起家长里短琐事的解决,无一不体现了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看得见”、“摸得着”的便民利民全覆盖的为民司法理念。自4月17日首设的2个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投入运作至7月8日止,各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共调处纠纷136宗,其中调解成功75宗,引入诉讼17宗,息诉罢访23宗,继续协调处理21宗。此外,服务中心法官深入村居倾听群众诉求、接受法律咨询293人次,走访企事业单位37家,走访群众268户,下乡开庭23次、调解131次,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6次。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始终视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群众为己任,积极开展便民诉讼工作,热情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深受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省委《每日汇报》、《广东省依法治省办简报》、《南方日报》、茂名市委信息、茂名市人大《依法治市简报》、茂名中院简报、《茂名日报》、《茂名晚报》及茂名电视台等省、市新闻媒体和上级机关信息简报均作了推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