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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部门: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3/3/28 11:53:39   阅读次数:31971

中共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茂名市委统一部署,20223月上旬至20226月上旬,茂名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1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领导责任力促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一)统一思想,坚定整改决心。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茂南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茂南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反馈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茂南法院党组成立了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和协调督办工作,确保整改任务落实。

(二)压实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围绕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茂南法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进行细化分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具体问题牵头部门,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院党组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督促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逐条梳理,坚持全面整改、建章立制、务求实效。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统筹督办作用,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监督,严把时间节点、严控整改质量,每两周对整改任务进行一次梳理督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从严从实,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茂南法院党组实施牵头领导包保整改责任制,分管领导带头履行职责、带头抓整改落实,以上率下带动各部门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整改问题全部落地见效。20221214日,茂南法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深化认识、明确方向、凝聚共识,进一步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以过硬的工作作风推动茂南法院司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建章立制,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效。既坚持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切实从根源上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做到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巡察组反馈意见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加快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努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聚焦整改问题,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责任部门,确保逐项落实,对账销号。

第一方面问题: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的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的问题。

1)执行第一议题学习教育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院制定《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在专题学习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常态化贯彻第一议题学习。2022年,院共召开党组会议34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教育制度。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尤其关于政法工作方面指示批示精神。如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强化学习成效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将党史学习”“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战工作”“党建工作”“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列入学习计划,以相结合,确保把会议内容学深悟透。

3)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好党组成员在司法办案中的率先垂范作用。二是强化督查反馈作用,制定关于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制度并开展专项督察,围绕裁判文书制作、文书送达和司法公开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综合运用座谈走访、查看案件管理系统、抽查案件卷宗材料、查阅相关台账等方式,形成了专项督察情况通报,推动各部门排查工作隐患。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1)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安排党组成员作中心发言、有关部门负责人谈学习体会,做到真、实、深规范学、重点学、推动学,全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

2)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也没有开展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督察制度,明确督察频次、督察方式和督察内容,通过日常督察工作,不断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为法院各项审判业务开展保驾护航。2023111日、12日,院政治部(督察室)已牵头对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二是做好通报工作。在法院内网通报了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切实加强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不到位,相关会议议题内容出现时间性逻辑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研判力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每季度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听取各部门研判情况,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针对记录不规范的问题。经核查,该会议记录人员在记录时未能及时修正事前准备好的记录版面,导致出现时间性逻辑错误。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该记录人员批评教育处理,同时要求记录人员如实、认真、详细记录会议上的相关内容,并及时提交参会人员检查无误后签名。

(二)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不到位,审判质效较低的问题。

1)人员配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对团队的人员配置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为不同岗位法官配置相应的辅助人员。二是制定并贯彻落实《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审判岗位员额法官分案标准的办法(试行)》,合理调整各层级办案人员的办案系数。三是在开展员额法官交流轮岗工作中,及时根据员额法官所在岗位的收案数量增长趋势、审判团队力量配置、岗位特点等因素进行人员调整,保障更多、更优的人力资源向办案任务重的法官团队倾斜。20223月至今,共对8名员额法官进行了轮岗,对21个审判团队配置作了调整。四是深入推进审判团队专业化建设,先后组建8个民事专业化审判团队,涵盖了民事诉讼案件全部案由,每个审判团队主审一类或几类特定案件,法官实现由全科医生专科医生的角色转变。

2)案件发改(发回重审、改判)率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为提升案件质量,降低发改率,一是以上级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低于5%的达标值为目标,狠抓审判质量的提升。二是贯彻落实好《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发改案件、长期未结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由院长或者其授权的副院长主管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落实好本部门案件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三是强化审判委员会的整体把关、统筹功能,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新型或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的讨论,并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共性问题、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以及涉及到审判工作的其他事项等进行讨论,加强审委会职能发挥。四是持续做好发改案件评查分析工作,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质量。2022年,院共召开5次发改案件分析会,对相关被发改案件进行了分析探讨。五是根据《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发改案件、长期未结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案件在核查中被认定为问题案件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截至20221231日,全院一审判决改判发回重审率4.48%,低于5%参考值。

3)院领导、庭长发改案件较多,未能发挥示范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目标。担任院庭长职务的员额法官个人发改率以上级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低于5%的达标值为目标。同时,强调院庭长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升司法审判能力,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作出表率。二是通过强化审判委员会的整体把关、统筹功能,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新型或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的讨论,院庭领导进一步加强自身案件质量的管理。20221-20231月中旬,审委会共召开会议23次,讨论案件、事项55件(次)。2022年,院领导、审判业务庭庭长个人发改率均在5%以下。

4)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加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力度,以存案增长率低于去年同期增长率为目标,狠抓存案清理工作。二是加强审限管理,加大对案件超审限及临近审限案件的通报。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期未结案件动态管理台账,全年共制作长期未结案件动态管理台账29期。四是严格落实院庭长分级督办机制,落实责任到人,分别由院长、分管院领导、庭长单独或集中约谈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承办人。五是根据《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发改案件、长期未结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长期未结案件在核查中被认定为质量问题案件并需要落实绩效责任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截至20221231日,院存案递减5.18%

2.关于审判监督作用弱化,瑕疵案件较多的问题。

1)审委会监督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规则落实。贯彻落实好《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法官会议制度(试行)》,提交讨论案件需进行类案检索;相关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前需经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二是加强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和指导审判实践工作。除个案外,审委会还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共性问题、研究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以及涉及到审判工作的其他事项等进行讨论,进一步加强职能发挥。三是加强审委委员业务学习制度。将业务学习制度纳入审判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的重要方面,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方式,要求审委委员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鼓励审委委员参与调研课题、撰写学术论文和案例。四是发挥审委委员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作用,增强审委委员履职要求,加强审委委员办案机制改革,由审委委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2)院领导、庭长监督作用弱化,导致瑕疵案件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抓好相关审判管理制度的落实,对符合情形的案件建立全流程跟踪、识别、监督。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对全院已结案件特别是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查。二是加强院、庭长对发改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的质量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好《茂名市南区人民法院发改案件、长期未结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院领导、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三是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与公安机关和社区矫正部门密切配合,主动接受监督,严格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切实保证该类案件的审理质量。

3)陪审员制度执行不到位,零参审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通报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在联络群鼓励人民陪审员报名、制定并贯彻落实《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补助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等多种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二是对因正当理由申请辞去职务的人民陪审员,会同区司法局进行查证,及时提请人大常委会予以免职。三是联合区司法局制定《人民陪审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的运用等,进一步规范管理人民陪审员,激励监督人民陪审员发挥参审作用。

3.关于执行工作推进不力,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未执行到位金额大。

整改情况:一是活用财产查控措施,多维度开展财产查控工作,同时完善了《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网络询价、评估和拍卖工作的意见(试行)》,规范查控财产处置工作,提高财产变现率。二是落实执行强制措施,活用罚款、拘留、执转破、现场搜查、移送拒执罪等强制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其义务。三是开展执行专项活动,采取集中行动,集中落实强制执行措施,切实提高执行成效。2022年执行到位金额是2021年的2.4倍,实际执行到位率26.73%,超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

2)执行案件完毕率、到位率、终本率(首次终本案件数占首次执行案件立案数的比例)不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综合推进落实《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意见(试行)》,并制定了《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责任清单》(下简称《责任清单》),通过《责任清单》中附带的执行案件应完成事项监督表(供无财产案件用)、执行案件应完成事项监督表(供有财产案件用)两套表格,进一步监督执行案件完成事项。同时完善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配置推进执行办案的意见》,把终本率、实际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关键指标列入监控、考核范围,将相应计划落实到个人,定期分析取得的成效和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二是2022年各项指标得到了提升:终本占结案比48.26%,比2021年降低了18.59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是2021年的2.4倍,实际执行到位率26.73%,超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

3)执行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意见(试行)》《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制定了《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法律文书签发权限的规定》,强化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强化执限意识和程序意识,不断完善从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案款发放到结案归档全程规范管理,执行办案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二是严格执行结案标准,加强结案审查,杜绝违规终本、终结现象。三是经党组讨论决定,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规范的相关执行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并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改进工作。四是强化督导问效,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各环节执行工作。

4.关于抓扫黑除恶工作站位不高,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1)对扫黑除恶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高站位抓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院党组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审阅相关材料,确保及时掌握扫黑除恶工作动态情况。二是积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案、依靠群众和创新打法相结合,确保办理涉黑恶案件的正确方向,形成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持续提升打击质效。

2)在打财断血上下功夫不足。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和相互协作,协助做好相关执行工作,安排专人办理涉黑财产执行案件,加大涉黑财产处置力度,截止目前,涉黑刑事案件实际执行到位1.34亿元。

3)对案件是否涉黑涉恶研判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立案审查力度,建立涉黑涉恶名单,立案前一律先排查当事人是否有涉黑涉恶情况。二是建章立制,制定了《关于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防范和打击相关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在立案阶段要求当事人承诺诚信诉讼;明确各承办法官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的工作方法和发现相关民间借贷案件涉嫌犯罪的处理方法。三是加强涉黑涉恶研判力度,对相关民间借贷案件及时组织分析研判,确保对涉黑涉恶行为进行有效排查。

5.关于案件移送通报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照规定指定专人担任日常联络员,并与茂南区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常态化党员、公职人员犯罪线索移交制度,每月定期向茂南区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本月审理涉党员、公职人员刑事案件情况。

第二方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执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案款发放监管,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做到案款及时发放,全面提升执行案款管理水平。二是制定了《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关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指引》,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彻底根治执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三是开展集中整治案款专项活动,巡察时发现的未及时发放执行款均已落实整改。四是推进诉讼费追收、退还工作。制定《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讼费用收退管理工作的规定》,加强对诉讼费收退的监管。在立案阶段让当事人准确填写《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裁判文书生效后,对需退还的诉讼费及时办理退费手续;对需追缴的诉讼费及时立执行案件进行追缴。五是强化诉讼费收退整治力度。统计诉讼费应收未收和应退未退情况,建立《顽瘴痼疾诉讼费违规收缴和退还专项整治情况表》工作台账,责任落实到个人。

2.关于庭审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审务督察2022年开展审务督察活动25次,内网通报督察情况13次,整改纠正问题14次。二是开展司法作风、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强化整改力度。制定并印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促使干警加强思想认识和整改意识,改进错误,提升自我。

3.关于内部管理不严的问题。

1)案件材料保管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明确档案的接收和整理等内容,完善离职人员档案交接制度。二是认真执行《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定期发布案件催收通知,提高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归档的重视程度,确保办结生效的案件应归尽归。三是毯式排查档案库房和各个办公室,同时通过实地走访、线上沟通、翻找旧材料等多种方式全力核实案件承办人和寻找案件材料。四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案件材料保管不善和案件无法核实承办人的问题,经院党组决定,给予相关人员诫勉谈话处理;对已辞职或已调离的相关人员移交线索至对其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处理。

2)印章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追究。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印章管理不规范的有关责任人员诫勉谈话处理。二是制定了《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关于印章使用管理的规定》,安排专人管理公章使用,做好日常印章使用监督登记工作,做到人离章收;严格要求干警规范自身行为,切实遵守用章审批流程。

4.关于司法公开不够到位的问题。

12020年裁判文书上网结案比未达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承办人工作责任,定期通报司法公开数据。二是严格落实有关规范要求,确保文书“应上尽上”。三是加强文书上网质量管理,加强信息化运用水平,在文书审核、签发、校对、上网等各环节做到严谨细致,及时发现错误予以更正。四是将司法公开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方案,对未达标的员额法官进行扣分,直接影响绩效考评等级。

2 2021年上半年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在全市法院中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以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达到90%以上为目标值,做好司法公开工作。二是从立案阶段开始重视案件信息的录入,确保应录尽录。三是督促审判团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养成随时完善各项必要案件信息的习惯,做到案来即录,最大限度减少无效公开案件数量。四是定期通报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情况,督促审判团队及时补录未录、漏录信息。五是司法公开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方案。2021年院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95.82%2022年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98.14%,均达到要求。

3)裁判文书公开不及时,大部分集中在下半年才公开。

整改情况:对裁判文书公开常态化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各业务部门加强文书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应公开的案件随生效随公开,实现裁判文书公开常态化。二是定期通报司法公开数据,督促承办人及时上传应公开的结案文书。

(二)司法为民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重复信访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深刻领会化解重复信访案件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厌战情绪,全力打赢重复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攻坚战。二是细化信访工作方法。结合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梳理、分析、排查、研判,着眼化解标准和要求,寻方法、找出路、求突破,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合力攻坚。三是落实信访责任工作制。包案院领导靠前指挥,熟悉案情和当事人诉求,亲自接待信访当事人,研究制定化解方案,逐案推动、攻坚突破。

2.关于诉讼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推介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先进典型、工作成效及调解典型案例,大力宣传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方便、快捷等优势,进一步提升群众对诉前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二是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发挥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和道交一体化中心作用,促进纠纷在诉前化解。三是制定《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充分调动特邀调解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水平。

3.关于为民营经济提供司法服务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不定期收集民营企业的法律需求,充分了解其涉法风险,为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通过旁听庭审、到企业开展法律宣讲、发布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是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监督管理,通过案件评查等发现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4.关于民生领域司法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1)民生领域案件调解、和解撤诉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完善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协调司法、综治等多部门以及社会第三方参与开展代理申诉、诉前调解等工作,形成解纷合力。推进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和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建设,2022年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得分为满分,在全国法院中排名并列第一名。二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调解员培训,学习调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调解经验,提高调解员调解水平,增强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三是强化导向引领促进当事人和解,将争议协调化解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四是强化行政诉讼案件案件和解,通过司法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纠错。五是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多举措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221月至20231月,行政机关负责人296人次出庭应诉。

2)民生领域案件诉讼周期长,存在案结事未了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加强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常态化学习,不断提高庭审驾驭、案件研判、纠纷化解能力。二是加强判前正确释明、判后合理释疑工作,对不理解的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开展说服、解释和教育工作。三是加强司法职能延伸,通过司法建议、司法救助等形式,使审判结果体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结合案件类别和案件核定情况,创新性组建8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实现法官角色由全科医生专科医生转变,不断探索提升审判质效新路径。五是加大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力度。

5 .关于司法救助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司法救助人数及金额降幅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救助案件信息共享移送机制,办案部门及时将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标准的案件提交给司法救助承办部门,由其具体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并负责后续救助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知晓度。

2)跟踪回访帮扶未成年人工作不到位,回访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跟踪回访帮扶未成年人工作,对相关未成年人,由原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定期回访。二是修订了《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罪犯回访、帮教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关心、爱护,及时了解未成年罪犯的心理健康状况,帮助未成年罪犯尽快重新回归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避免未成年罪犯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三)腐败问题未有效遏制的问题

1.关于腐败问题未有效遏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定了《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行为规范(试行)》,组织干警填报八小时以外活动行为及有关重大事项报告表。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院党组书记、院长为全体干警讲授廉政党课,通报法院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引导干警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不断筑牢政治忠诚、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同时组织全体干警观看系列警示教育片,全体干警撰写心得体会,加强自我剖析,坚定理想信念,提交学习心得材料200多篇。三是延伸监督触角,构筑家庭助廉防线。组织召开廉洁家庭建设座谈会,邀请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员额法官和相关人员的配偶参会,通过发放反腐教育书籍、观看专题教育片、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与会人员分享体会等形式,引导干警家属当好廉内助,筑牢廉洁内防线

(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执行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白头单列支劳务费问题已立行立改,报销附有相应劳务费发票方可开支劳务费。二是预算执行中由会计先审定使用的指标再交给出纳进行支付,对错用了指标的支出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必须建设的项目才申报以避免挤占其他非信息化项目的资金。三是针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已制定《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公务卡使用管理的规定》,要求干警所有报销支出均使用公务卡。四是针对饭堂用餐支出超标问题。202211月已取消机动餐,按实际开餐人数进行支出,避免支出超标,进一步规范饭堂支出管理。五是已对不规范的补贴进行清退,并严肃工作纪律,杜绝类似情况出现。六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最低工资规定》,参照其规定的非全日制工资标准支付聘请人员,劳务费。

2)工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规定编制工会预决算。已编制2023年工会预算,并已提交工会委员会审议。二是已按规定设置工会出纳账。工会出纳按要求定期编报出纳账。三是切实提高会员费管理水平,规范会员费支出四是制定并实施《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规定及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规范支出签批流程。五是根据《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规定及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工会相关签领手续。

第三方面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推进机关党委建设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抓落实,2022726日机关党委召开换届暨机关纪委成立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第一届机关纪委委员。目前,院设立机关纪委工作全部规范有序地完成。二是举一反三迅速召集各支部深入学习党内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推进机关党建的意识,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性。

2)发展党员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支部委员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的学习,在发展党员工作上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要求,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加强指导和检查力度,由政治部(机关党委)对发展党员所在支部进行督导检查,坚持在每一个环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保证发展党员各项资料齐全、规范。

3)下属党支部选举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支部立行立改,及时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相关支部已召开巡察整改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等党内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深对预备党员权利义务的学习理解。二是建章立制,规范支部工作机制。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支部书记切实担负起管理支部的政治责任,其他支部委员协助支部书记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全体党员干警的凝聚力。同时,在每月的支委会上,认真研究丰富支部学习形式,梳理支部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二)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政策法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由政治部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实际对人事任免、岗位调整进行分析研判,提前制定工作方案,为党组作出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党组作出决定后,政治部予以严格执行。二是加强组工人事干部业务培训,提升组工干部业务水平。三是坚持落实凡提四必,做到全面考察拟选拔任用人员的情况,加强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考察中通过向有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对干部人事档案、征求意见函复函等材料从严审核把关。四是严肃选人用人工作纪律。一方面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在开展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求符合提拔晋升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担任推荐考察工作的工作人员。另一方面严肃党组会议纪律,要求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提前形成工作方案,逐级呈报党组书记同意后方能上会;会上做到逐项研究讨论、逐个明确表决,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五是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如2022年院选拔任用一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免去一名执行局局长职务时,均按照要求具体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又如在开展党组管理干部的岗位调整时,均能坚持科学配置、统筹谋划,严格按照党组部署和要求进行。六是严格开展考察工作。开展考察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培训,规范考察程序、严明考察纪律,要求考察人员规范记录考察谈话、规范填写考察对象及谈话人信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做到材料审核从严把关,明确初审人、复审人责任;强化干部选任责任意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如实记录,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七是对不规范开展选拔任用工作的干警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度,针对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的选人用人问题,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作出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干部培养交流轮岗不够到位的问题。

1)法官后备力量培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开展补充进人工作,2022年,院通过公务员招录补充了4名法官助理,均是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毕业,均具备法学学士学位,均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新招录的4名法官助理均安排在派出法庭,深入办案一线锻炼。同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等活动,为年轻干警提供各种学习锻炼的平台。三是加强初任法官遴选工作,2022年,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开展初任法官遴选,法官遴选名额全面面向初任法官。

2)中层干部培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开展补充进人工作,通过公务员招录、法官遴选等方式充实干部储备。二是加强开展干警轮岗工作,优化团队配置,强化干警多岗位历练;加强干警业务培训,注重整体提升干警队伍素质,注重培养后备干部。2022年初至今,共完成轮岗28人次,共组织教育培训类研讨会23场次、210人次,专题党课36场次、671人次,警示教育2场次、410人次,业务培训26场次、1250人次。三是加强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人才梯队化建设。

3)干部交流轮岗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干部交流轮岗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干部轮岗交流暂行规定》,推进干部交流轮岗规范化。二是根据岗位需求、干警表现,完成了部分干警的轮岗工作。

3.关于对返聘的退休干部、聘用制辅助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及返聘人员的身体、年龄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于20227月起不再返聘人员8名,同时,确因工作需要返聘的,参照在岗人员规范管理。二是针对聘用制辅助人员擅自离职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严格按照关于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要求开展招聘工作,招聘全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针对聘用制辅助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开展司法作风和审务督察,不定期检查干警出勤情况并在内网通报,干警的纪律意识得到明显加强。五是制订《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聘用制人员管理,推进聘用制人员队伍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六是组织新招聘劳务派遣司法辅助人员开展岗前集中培训,强化新进人员纪律意识。七是按计划稳步推进辅助人员过渡工作,全面提高聘用制辅助人员整体素质。

4.关于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报告审批手续,建立因私出国(境)管理台账。三是院党组已对负责因私出国(境)管理的人员作批评教育处理。四是院党组已对出国(境)旅游结束后未及时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回单位保管的干警作批评教育处理;对未及时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要求传达到位、造成回执单缺失的经办人员作批评教育处理。现院对应收归管理的干警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做到应收尽收,保管率达100%;缺失的回执单已归档。五是在法院内网发出通知,明确因私出国(境)的审批手续、出国(境)证照的移交手续及出国(境)的纪律要求,并已启用了最新审批表。六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强登记备案工作,形成《茂南区人民法院科级以下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统计表》,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做到及时更新,一个不漏。七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关于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提供台账迎检,加强管理监督。八是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联系。20232月,安排2名干警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培训,深入学习如何从严从实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积极配合茂南区组织部掌握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管理。

(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党组的担当、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党组担当意识不强,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书记做好表率示范作用,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会议上明确表明个人意见。二是院党组书记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召开专门党组会议学习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发言顺序,要求各党组成员明确发表个人意见,不能出现含糊其辞的情况。三是院党组书记发挥监督作用,对于党组会议上出现含糊其辞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确保党组会议顺利有序开展。

2)个别党组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将分管领域当作个人自留地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书记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党组成员要识大体、顾大局,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各党组成员明确表示虚心接受批评,今后工作将服从集体决定、顾全大局。二是继续强化各分管各部门工作的沟通与协作,遇到不能沟通协调的问题及时上报到党组书记或党组会议,发挥集体智慧,确保各分管各部门工作畅通无阻碍。三是充分发挥法院干警监督作用,定期召开民意测评、民主生活会等会议,虚心接受干警提出的意见建议。

2.关于管党治党存在一定程度宽松软的问题。

1)执纪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二是严抓监督执纪,加大惩处力度。如:针对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已对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2)对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根基。2022923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全体干警讲授廉政党课,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同时,全体干警撰写心得体会200多篇,加强自我剖析,学习效果好、思想感触深。二是开展谈心谈话,把握思想动态。结合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等相关方案,切实抓好谈话提醒工作,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部门领导谈,部门领导与普通干警谈,2022年共开展提醒谈话65人次。三是强化党组会议纪律,提高党员干部大局意识。

3)落实三个规定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落实三个规定。对外,院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发放包含三个规定有关内容的《廉政监督卡》,引导诉讼参与人逢案必知各项要求;对内,将执行三个规定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和考核体系,要求全体干警逢问必录,全面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二是落实三个规定信息填报。院向全体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对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零报告情况进行每季度一通报,如发现有瞒报、漏报等突出问题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0225,月起实现每月有报告。三是抓好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申报补报工作,组织全体干警按照通知要求,在新的记录报告平台上做好记录申报补报。

4)队伍教育整顿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导。全院12个党支部将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与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紧密结合,各部门结合业务条线实际,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管理补充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集中学习后个人进行自我查摆,并开展专题党课18场次。二是提高警示教育质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全体干警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要求全体干警撰写心得体会,不断筑牢思想防线,提升干警抵御风险的能力。制定并印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审务督察,加强庭审诉讼服务监督。2022年开展审务督察25次,内网通报督察情况13次,整改纠正问题14次;积极做好信访举报督察工作。四是制定《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行为规范(试行)》,并组织干警填报八小时以外活动行为及有关重大事项报告表233份。

3.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关于干部交流轮岗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印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干部轮岗交流暂行规定》。二是根据岗位需求、干警表现,已完成相关人员的轮岗工作。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写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茂南法院党组经过三个月集中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有很多工作与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差距。下一步,茂南法院党组将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巩固整改成果,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力度不减,抓好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建章立制,抓好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建设。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整改过程中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为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8-2860095;邮政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四路53号大院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电子邮箱:mnfyzgk@163.com

 

中共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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